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我市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倍感振奋充满期待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05-21 07:30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等。

    民营企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更是江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令我市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倍感振奋、充满期待。

    以法为纲提振企业家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31条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了从“政策输血”到“制度造血”的转变。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真正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法治护航’的力量。”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民营女企业家商会会长,广东鸿美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厉晓晓表示,将密切关注和助力法律落地,将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助力完善江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

    在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扬航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飞鸿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护航”新阶段,为广大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极大提振了发展信心。“我将紧紧依托政协和工商联平台,带领企业深耕行业、做好主业,在提振本地消费市场、促进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刘飞鸿说。

    近年来,我市一大批新生代企业家成长起来,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年轻一代企业家,我深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重大契机。”市总商会副会长、市新生代企业家商会会长,江门市蓬江区芝山五金工艺有限公司董事长罗达全表示,自己将传承和发扬优秀邑商精神,以更积极的姿态、更创新的精神,发挥年轻一代敢闯敢拼的特质,做大做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为江门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生代力量。

    市工商联执委、广东金浓律师事务所主任左缅章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从法律层面对民营经济进行了肯定。“新法的施行,为民营经济在公平有序的框架内更自由发挥提供了法律边界,为各民营经济体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规则、秩序基础。我相信,民营经济促进法必将促进民营经济百花齐放、蓬勃发展,必将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左缅章说。

    以法治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

    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关切,民营经济促进法予以积极回应。

    “当前,关税壁垒等因素导致家电出口综合成本上升,企业普遍面临订单碎片化、利润率下降、供应链重构三重压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的‘非禁即入’原则和产权保护机制,有利于推动行业加速突围。”市工商联常委、市家用电器进出口商会会长,江门市鸿裕达电机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杨伟鸿已深耕家电行业30年,他希望借助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的契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法律的宣传,通过设立家电行业专项应诉基金等有力措施,帮助行业、企业积极化解关税压力,增强江门家电进出口行业的韧性与活力,擦亮江门家电制造招牌。

    市工商联常委、市陕西商会会长,南北药行江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铭浩认为,从公平竞争角度看,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各类经济组织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可依法平等进入,为民营企业清除了市场准入壁垒。“具体到药品零售行业,民营药品销售主体能够在法律的保障下,与其他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王铭浩说。

    在市工商联常委、江门市金东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学东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将加快赋能侨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明确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涉企案件处理程序,将为侨资企业提供更周到的法律保护,提供稳定预期。”杨学东表示,将充分发挥江门作为中国侨都的独特优势与作用,依托侨商全球网络推动民营企业国际化,促进“侨智回流”助力产业升级。

    “法律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对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投资吸引力有着深远的意义。”市工商联执委、澳门江门同乡会理事长、澳门江门商会常务副会长,澳门雅德旅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夏俊英表示,作为江门籍澳门企业家,自己将用好澳门江门同乡会和澳门江门商会平台,以乡情引商机,积极助力推进“港澳融合”工程,拓展澳门与江门合作的深度广度,为家乡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竞争新优势贡献力量。

    □江门日报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陈宇健

(责任编辑: 张宽 二审:陈淑婷 三审:徐铃静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