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面向全国张榜攻关产业技术难题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10-22 07:06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莫奔华)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我市已印发《江门市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揭榜挂帅”机制打通产业需求与科研供给对接通道,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支撑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助力全市重点产业攻克“卡脖子”技术瓶颈。

    根据《办法》,“揭榜挂帅”项目由企业等发榜方提出技术需求,经论证后面向全国张榜,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均可揭榜,双方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关,优先支持江门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及特色产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分为竞争性项目和自筹类项目两类,其中竞争性项目每年立项数不超过8项,自筹类项目每年立项数不超过20项,自筹类项目不予财政资金资助,但视同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在准入条件上,《办法》明确了发榜方与揭榜方的标准。发榜方为提出技术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支持多家企业联合发榜解决产业共性问题;申报竞争性项目的,单项目研发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自筹类项目不低于100万元,要求项目聚焦产业前沿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能率先在本地落地应用。揭榜方面向全国创新主体开放,鼓励港澳台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参与,要求具备匹配的科研平台、稳定的研发队伍与自主知识产权储备,且与发榜方无关联关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同类重大科研成果的团队。

    流程管理方面,项目按照发榜征集、揭榜对接、申报审核、立项公示、合同签订、验收结题六个环节规范推进。市科技局统筹项目全流程管理,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属地项目初审与跟踪服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延期最多可申请2次,累计总执行期不超过5年;同时建立科研诚信承诺、年度监督检查、成果登记报送等制度,保障项目规范实施、成果落地转化。

    据悉,《办法》自2026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9日。“揭榜挂帅”机制的落地,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为江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创新动能。

(责任编辑: 李芳菲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李雨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