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市农普办宣)目前,江门“四农普”清查摸底工作正在开展,不少农户可能疑惑:我家种几棵菜、养十几只鸡,算不算农业经营户?要不要登记?记者从市农普办了解到,清查对象分两大类,是否上“农普”册子有明确标准,农户可先自行对照。
本次清查摸底覆盖两类主体:一是普通农户,二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村(居)委会等。其中,一个农户或单位是否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非只看种了多少田,而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纳入——年内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0.1亩及以上;经营林地、牧草地1亩及以上;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饲养兔等小动物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全年自产农产品价值达到1000元及以上;或者对本户(单位)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这也意味着,普通农户在花园或屋后种菜、养几只鸡鸭,只要自产农产品折算价值过千元,也属于清查范围。
在普通农户之上,还有一类被称为“规模农业经营户”,其认定门槛更高,共分六大类。其中,种植业认定标准为露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设施占地面积10亩以上;林业认定标准为经营林地500亩及以上;畜牧业认定标准为生猪年出栏200头、肉牛20头、奶牛存栏20头、羊年出栏100头、肉鸡(鸭)年出栏10000只、蛋鸡(鸭)存栏2000只、鹅年出栏1000只;渔业认定标准为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50亩及以上,或长度24米捕捞机动船1艘、12米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认定标准为对外提供服务年收入20万元及以上;其他类别认定标准为以上都达不到,但全年自产农产品总值仍超过20万元。
清查摸底是正式登记前的“排雷”与“铺底”,目的是把江门农业的真实家底摸清,市农普办明确,农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所有普查人员对涉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