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江门消防开展专项行动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4-05-26 07:22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江消宣)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为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行动整治重点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杂物;生产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鼓励推动居民住宅拆除防盗网或开设逃生窗,配置辅助逃生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规行为。

    行动期间,各单位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群众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于6月30日前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在广东省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自查报备。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对自身使用的建筑、自身产权建筑等消防“生命通道”进行排查整治,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

    此外,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养老院以及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在6月30日前要完成排查整治;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在11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在明年11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治。6月30日前,完成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摸底排查和标线识画,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实施醒目的、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12月31日前,完成公众聚集场所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其他场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坚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行动过程中,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组织强制清除或拆除;对阻碍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将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邀请本地主流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江门消防提醒,单位场所及个人应对照本通告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鼓励社会公众和单位员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违反本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违反本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 张宽 二审:王雪晴  三审: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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