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着力破解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难问题。据统计,2024年以来,我市成功引导238名当事人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共治。
“说理式执法”是执法人员主动向行政相对人阐明执法目的、法律依据、事实认定、违法后果及救济渠道,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一种执法模式。
以2024年4月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的一桩案件为例,某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陈某某驾驶鲁H83***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江门发往中山,该车限重49吨,经银鹭大桥过磅检测时,车货总重77.436吨,超限28.436吨,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构成公路违法超限行驶。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生效后,企业负责人张某抱有侥幸心理,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罚款义务。为此,执法人员耐心对张某开展“说理式执法”,加强普法宣传,告知当事人拒缴罚款的法律后果。2025年1月,张某主动缴纳全额罚款。
据了解,行政处罚决定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通过拖延或者拒不履行等方式来规避国家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可能会面临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处罚款和纳入失信名单的风险。自2024年以来,我市已有341宗交通运输违法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86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