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城管查处一宗涉嫌跨区域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案件
整治“黑气”流动问题 防患于未“燃”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5-06-06 07:30   

    江门日报讯 (记者/罗霈 通讯员/袁美清)为维护燃气市场安全稳定,整治“黑气”流动问题,近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结合城市管理“八大行动”,开展燃气经营整治专项行动,在荷塘镇成功查处一宗涉嫌跨区域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案件,现场查获165瓶违规液化石油气钢瓶。

    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前期摸排,锁定荷塘镇顺成工业区某工厂,怀疑该工厂的隐蔽仓库被用于非法囤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并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开展突击检查。

    经核查,该工厂2处储罐点共存放50千克规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165瓶,其中26瓶已使用完毕。涉案气瓶存在违规充装行为,所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未按规定添加臭味剂,导致气体泄漏时难以被及时察觉,增加了爆燃事故的发生风险。通过扫描瓶体上的二维码,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批气瓶的供气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某燃气有限公司,该供气单位未取得蓬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在蓬江区从事燃气经营的资质,存在跨区域从事燃气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此外,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厂储罐点存放条件简陋,大量气瓶被存放在拥挤的仓库中,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缺失,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依法对液化石油气钢瓶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转移至有资质的燃气企业存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液化石油气属于甲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一旦爆炸,其威力不容小觑。接下来,我局将加强部门联动,保持对非法燃气经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发现一瓶、查扣一瓶’,从源头上预防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居民,请在正规渠道购买燃气,不要贪图便宜使用非法燃气,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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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密用户端燃气安全“防护网”

    5月以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属地镇街、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单位部门,聚焦辖区餐饮场所、商铺等人员密集区域,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五必检”为抓手,织密用户端燃气安全“防护网”。

    行动期间,检查组逐户查看燃气使用情况,重点对钢瓶是否符合要求,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到位、燃气软管是否老化等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同时,工作人员向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员工详细讲解燃气泄漏应急处置“三要三不要”等知识,并结合近期事故案例,要求受检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截至目前共排查餐饮场所、商铺124家,发现一般隐患96处,对可现场整改的问题,已立即落实整改;无法现场整改的,已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此外,为全面提升用户端用气安全系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筹辖区燃气企业,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更换金属包覆软管,目前已累计完成1.3万余户的更换工作。在推动燃气基础设施升级方面,该局重点针对燃气管网已覆盖的餐饮商户和居民小区等进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快燃气管道铺设与设施配套建设,提升用气场所燃气设施硬件水平,目前已有超1万户完成红线内燃气管道铺设并具备通气条件,实现从瓶装液化气到管道燃气的安全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用气的法治环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还联合辖区燃气企业,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今年以来累计发动燃气安全宣传贯彻56次,发放燃气宣传资料12000余份。(罗霈)

(责任编辑: 吴惠英 二审:王雪晴  三审: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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