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罗霈 通讯员/罗如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蓬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办理的“车载导航底座(20-22款日产轩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在列,成为江门市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示范样本。
根据案情,请求人于2022年4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号为ZL202230212457.4、名称为“车载导航底座(20-22款日产轩逸)”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授权。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2024年6月,请求人就某公司侵犯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一事,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本案中,请求人主张以收货时间戳封存的实物作为比对对象,并主张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相同,被请求人没有异议。经审理,请求人提供的时间戳为自行拍摄,从提货到打开查看被控侵权产品期间偶尔有镜头片刻脱离全部被控侵权产品,真实性存疑。由于被请求人认可视频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且合议组审理综合了订单物流信息、被控侵权产品取出、核查与封存时外包装的整体情况,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最终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是由被请求人所寄送。2024年9月,蓬江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车载导航底座(20-22款日产轩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
据了解,在办理该行政裁决案件时,蓬江区市场监管局充分考虑证据的高度盖然性,通过全流程比对订单信息、快递单据与包裹状态,并结合被请求人对证据三性的质证回应,最终对请求人自行拍摄的时间戳证据作出合理的推论与认定。这为今后自行取证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提供了参考,有效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和举证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