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今年第14号台风“蓝湖”防御期间,我市粤新会渔01325、01326、01327共3艘渔船未按要求及时回港避风,严重违反防台指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近日,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新会大队按照《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对3艘渔船船舶所有人、船长进行立案处理。对3艘渔船所属公司(江门市胖虎渔业有限公司)及责任人、船长共计罚款21.9万元并记分处理。
8月29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粤新会渔01325等3艘渔船就近回港避风的督办函》,要求对3艘渔船涉嫌违反省防台指令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迅速对3艘渔船立案调查。8月29日下午,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到新会大队现场督导防台工作,约谈3艘渔船所属公司(江门市胖虎渔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3艘渔船立即就近回港避风。当晚11时许,3艘渔船就近在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莲头海角避风。
8月30日上午,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到新会大队现场督办3艘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行为查处工作,要求新会大队立即对3艘渔船法定代表人开展调查询问,通知3艘渔船在防风指令解除后立即返回崖门渔港接受调查。9月3日18时许,3艘渔船回到崖门渔港外锚泊。
9月4日,3艘渔船进入崖门渔港,新会大队派员逐船登检并送达《禁止渔船离港通知书》,同时对3艘渔船船长开展调查询问,初步确定3艘渔船存在不服从防台指挥调度未按要求落实避风、避险等措施,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9月5日,新会大队对3艘渔船违法行为拟认定为“较重”裁量档次,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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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
2022年7月2日,受台风“暹芭”影响,“福景001”船出现断锚、走锚现象,并有人员受伤,后被台风吹走无法控制,撞上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风电场风机桩。事故造成25人死亡、1人失踪,仅4人获救,酿成近20年来广东最惨重海上风灾事故。
海事局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福景001”船避风期间,被告人许×等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强令、组织他人冒险作业,谎报留船人数,未及时组织救援,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被告人许×和船舶管理公司负直接责任。
2024年4月17日,阳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吴××、杨×、初××等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案,以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许×有期徒刑十年;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