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梁颖琳)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立足“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完善调仲对接“绿色通道”。其中,统筹安排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作为负责调仲对接案件的专门机构,所有经认可的商事调解机构调解成功并提交仲裁的案件,无论涉及何种案由,均由该中心的专门团队集中管理。
据介绍,这一“绿色通道”通过与多家受认可的商事调解机构协同建立高效衔接机制,致力于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便捷、透明、经济的争议解决服务。在仲裁前调解优先推荐机制的基础上,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各合作调解机构建立专人对接、实时沟通的协同工作机制,有效保障调仲对接案件顺畅高效处理。
费用方面,“绿色通道”为当事人带来切实的优惠。根据相关仲裁规则,调仲对接案件可享受仲裁费用减免,最低仅需支付全额费用的20%。特别是对于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且明确约定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管辖的案件,还将适用更为优惠的江门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费用成本。
该机制在实践中已顺利化解了一批纠纷案件。在一起标的额超过3亿元的复杂建工合同纠纷中,双方经调解达成和解后进入“绿色通道”,案件被迅速分配至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由精通建设工程领域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仅用时6天便出具调解书,高效化解了重大纠纷。在另一起科技公司与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仲裁,且争议金额低于5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后,深圳国际仲裁院立案部门灵活叠加适用费用优惠政策,大幅降低了双方的解纷成本,快速、平和地解决了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