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厉打击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立案查处10宗案件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1-21 10:22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交通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时,应当落实设置围挡、安装喷淋、定期洒水、裸土覆盖、出场清洗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法,加大对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立案查处交通在建工程扬尘案件10宗。

2025年11月17日,执法人员到某高铁建设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区域内存在多处砂石堆场,单个堆场面积约10平方米,沿线密集堆放长度达1500米,均未采取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进行覆盖,且未见施工单位对砂石堆进行洒水,配套的雾炮机也未开启。经调查,涉事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违反了《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拟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 陆世杰 二审:李雨溪 三审: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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