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山市检察院在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全力保护未成年人。

开平市检察院在开平赤水镇开展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乡镇。
优质法治教育“上山、入村、进岛”,检察建议实现跨省送达,“码上关爱”小程序助力罪错少年回归——这些是江门市检察机关守护未成年人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江门全市检察机关以司法保护融入“六大保护”格局,通过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推动类案系统治理、完善跟踪帮教机制、强化被害人综合救助,构建起贯穿办案、预防、救助全过程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在法治晴空下健康、快乐成长。
文/图 凌雪敏 江检宣
法治润心,检察护苗有新意
2025年3月20日,紧靠台山华侨文化博物馆的台山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这是一个集法治宣教、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犯罪预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该基地与台山华侨文化博物馆形成了法治文化和侨文化的联动辐射效应,揭牌以来已吸引6000余名师生到基地开展了64场法治研学活动。
近年来,江门市检察机关积极整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资源,以基地建设为抓手全方位增强区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台山市检察院聚焦侨文化,打造了聚焦未成年人、突出侨乡特色及涉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融入海洋元素、提供全新法治教育体验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鹤山市检察院将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紧邻工业区的位置,补齐工业园区和山区乡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短板,让法治教育资源更多惠及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据悉,江门全市目前已建成10个各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如果说搭建多元化的法治基地是检察机关展现的硬实力,那么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则是其软实力。
近年来,“侨都未检”“小水滴”“蓝色港湾”“向日葵”“小橘灯”等各类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在侨乡大地次第花开,各品牌团队以守护侨乡未成年人法治蓝天为宗旨,精心开展各类特色普法活动。台山市“向日葵”团队将法治产品送到海岛;开平市“普法小摊”搬进了乡村集市;江海区的“蓝色港湾”以及恩平的“小橘灯”则将定制的普法内容送到校园、田野,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上山、入村、进岛”,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正不断向偏远地区倾斜。据统计,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巡讲224场,覆盖师生约17万人次。其中,在“国际家庭日”推出的“拒绝学生欺凌”全市直播公开课,点播量高达55.49万次,普法效果明显。
类案预防,犯罪治理抓前端
2025年10月,一场涉及两省三地的检察建议联合送达仪式在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举行。此次送达任务聚焦江门台山市、蓬江区两地检察院办理的一宗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相关单位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为了推动解决该类问题,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治理提升,江门市检察机关联合广西当地检察院完成了跨区域检察建议的送达。
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提出完善建议,以个案推动类案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已成为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中职学校在校生群体犯罪呈现多发趋势。”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为推动类案治理,2024年以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围绕中职学生犯罪多发问题牵头开展调研,从学校管理、就业环境、家庭教育等方面梳理出三方面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
针对中职学生群体犯罪多发问题的检察建议制发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制定《江门市技工院校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全面督导实习管理工作,从就业安全、心理健康、法治教育等方面整改落实。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犯罪预防与校园安全管理协作工作的备忘录》,指导新会区检察院建立全市首个以中职学校为平台的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检校共建“江门样本”,2025年全年集中开展中职学校专题法治巡讲活动53场次,覆盖学生约7.72万人次。
经多方联动,相关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全市起诉中职在校生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46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中职在校生回归正轨。市检察院制发的该份检察建议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跟踪帮教,“双向保护”促回归
“码上关爱”是江门市检察机关自主研发的一款针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的小程序。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通过该小程序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社工帮教、监护人反馈全闭环管理。其中,跟踪帮扶专门学校离校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走向社会就是其中一环。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累计对141名涉罪未成年人完成关爱帮扶。
今年年初刚到烧烤店入职的小刚(化名)正是通过接受关爱帮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员。小刚此前因涉罪被依法送至江门市明德学校接受教育,在完成规定的专门教育后离校。为了帮助小刚顺利走向社会,鹤山市检察院得知小刚离校后,第一时间了解其在校情况、成长经历等信息,综合评估后制定个性化跟踪帮扶工作方案。
在随后半年的考察期内,鹤山市检察院通过开展心理疏导、亲子团辅等方式,帮助小刚修复家庭关系,重新为其建立起情感支撑。同时,结合他的犯罪行为,通过“码上关爱”小程序向其推送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对小刚持续开展法治教育与行为矫治。
如今,小刚已顺利回归社会,并在工作中获得雇主的高度认可。近日,小刚还主动为同样完成了专门学校教育的同学介绍工作。
从专门学校离开的小兵(化名)则顺利回归校园生活。为确保小兵真正融入校园生活,开平市检察院目前仍持续保持与小兵就读学校的联系,并通过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持续为其提供专门的行为矫正、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
据悉,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9名矫治期结束离校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其中顺利复学或就业的未成年人占比三分之二。这正是市检察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双向保护”原则(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和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具体实践。
扶危助弱,综合保护聚合力
近期,遭遇性侵的被害人小红(化名)在新会区检察院的支持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制定的《关于开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工作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此前,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部分被害人易患精神疾病,而此类损害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的取证难度较大,导致被害人后续治疗费用索赔无据,相关治疗给被害人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我们发现很多未成年性侵受害人面临和小红一样的困境,因无法维持长期治疗开支,他们会选择不进行心理治疗,导致受害人心理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案件承办检察官指出这一现实困境。
针对这一痛点,市检察院联合两部门制定了《指引》,以指引形式列举了受性侵害产生的常见精神疾病种类,并明确将治疗费用纳入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让精神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不再成为受害人家庭的沉重负担。据悉,《指引》是全省就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统一司法尺度的先例,出台以来,全市性侵未成年被害人获得法院判决人身、精神损害赔偿的共计25人。
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是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题中之义。近年来,江门市检察机关聚焦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的难点,推动市慈善会设立全省首个“护苗帮教救助基金”,累计发放救助金24.2万元,健全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保障体系;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覆盖范围窄、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出台相关措施文件,实现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零门槛”法律援助。检察机关通过一系列举措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