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珠江禁渔 江门全面启动执法监管工作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3-02 07:01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通讯员/周拥军) 3月1日上午,江门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执法行动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江门支队”)执法公务码头启动,随后联合省直属二支队、珠海支队、中山支队在西江流域开展执法巡航。

    为保障2026年珠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我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高度重视,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扎实推进禁渔前期宣传工作。江门支队主要负责人带队到西江、潭江码头和停泊点开展宣传执法检查,派发禁渔宣传资料,与渔民群众谈心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禁渔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已扎实开展禁渔政策宣传普及工作,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了浓厚的禁渔氛围。

    接下来,我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全方位强化珠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全力维护珠江禁渔期内的良好秩序,为我市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提供保障,促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化执法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夜间突击、“海上打击、陆上封堵、空中监测”相结合的立体化方式,对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全方位打击。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整治打击。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全力营造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珠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结束,我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河段,以及各县(市、区)纳入禁渔范围的相关河流、湖泊均为禁渔水域。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或者以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在禁渔范围内。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符合刑事追责条件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 李芳菲  二审:陈淑婷  三审:徐铃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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