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杜若岚 戚成晖 李彩雯) 一边是濒临破产的企业,一边是17名员工被拖欠76万元工资。近日,在一起欠薪强制执行案件中,开平法院灵活运用“执破融合”机制,历时7个月成功化解这起薪资维权纠纷,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企业走向清算终结。
2025年5月,开平某物业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17名员工工资76万元。该物业公司经劳动仲裁后仍未履行,员工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交由执行员梁穗麒办理。
“我们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询,但公司账户余额不足,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梁穗麒回忆。他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对方却态度强硬,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沟通陷入僵局。
在获得员工同意后,案件于2025年10月移送破产审查,由法官李佩瑶办理。李佩瑶没有急于推进清算,而是反复考量:“工资关乎生计,清算周期长、成本高,员工可能只能按比例受偿;而企业只是暂时周转困难,直接清算太可惜了。”
她拨通了企业负责人的电话。那头传来急切又愧疚的声音:“法官,能不能别启动破产清算?76万元我们认,也想还,可一旦清算,公司就彻底完了。”负责人强烈的求生欲和还款诚意,让李佩瑶看到了和解的可能。
李佩瑶趁热打铁,“你们尽快制订可行的还款计划,员工也愿意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
接下来一个月,法院主动搭建沟通桥梁,李佩瑶团队多次线上调解,一边向员工说明企业经营现状和还款诚意,一边督促负责人拿出具体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分两期兑付全部工资。在法官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员工申请撤回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予。
“这起案件没有‘一破了之’,而是通过‘执破融合’实现‘以破促执’,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开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院已对9家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另有6家移送破产审查,通过“审查期和解”等方式践行“救治优先”原则,实现“以破促和、以和纾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