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企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江门中院:近三年涉民企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近六成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4-24 07:03   

    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林愈)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3—2025)》。数据显示,三年来江门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345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4134件,占比95.14%;审结4026件,结收比为97.38%,调撤率为59.39%。民事案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比前三,分别为70.58%、12.89%、10.28%。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及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位列前三,涉案金额超1亿元,200余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白皮书显示,江门中院通过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构建协同保护大格局、推进多元化解等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一批典型案例获广泛认可:“新宝堂陈皮”商标侵权案获评江门市十大典型案例;“B.DUCK小黄鸭”等两案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某人力资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案入选省高院与省工商联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读本;涉“爱普生”“佳能”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及广东十大商标案例;广东大冶摩托诉某公司侵害商标权案,系江门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以来案值最大的摩托车行业侵权案件。

    在协同保护方面,江门法院与市场监管、发改、海关及五邑大学等15个部门会签18份政策文件,构建起涵盖行政确权、纠纷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的全链条协同保护体系。联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江海区政府升级建设广知院江门巡回审判法庭,在全省率先派驻专业法官团队常态化办公。三年来,协助广知院网上立案审查27001件(约占其总量的三分之一),现场接待当事人1991人次,组织巡回开庭25次。

    在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方面,江门法院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走访大冶摩托、奇德新材料、得实集团、特一药业等10余家企业,并面向开平水暖卫浴协会、杜阮凉瓜协会、江门市照明电器协会等开展“行业问需”普法活动。

    江门中院分管负责人陈文军表示,江门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树牢与前沿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审判理念,以公正司法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高质量审判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江门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李芳菲  二审:宁园  三审:钟建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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