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2026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拟分配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名单,全市共有307台住宅老旧电梯拟获国家级补助资金支持更新,总计惠及10906户居民。
近期,广东省向江门市下达了2026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本次补助按照电梯层数分档执行,9层及以下的电梯每台补助10万元,10至18层的电梯每台补助15万元,19层及以上的电梯每台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不可跨档调剂。
为让有限的资金覆盖更多楼栋、惠及更多居民,江门统筹考虑电梯登记使用年限、安全状况、配置水平、群众意愿等多重因素,按照有关政策筛选补助项目,确定补助项目的顺序,优先为已完工的项目,其次是已经签订合同、正在施工的项目,再次是已经取得安全评估报告建议换梯的项目,最后剩余资金按照电梯登记使用年限从长到短进行安排。
根据分配清单,本次拟获补助的9层及以下低层住宅电梯共22台,分布在蓬江区泰和广场、新会区悦洋雅居、开平市长沙街道津园、恩平市中澳豪庭等11个小区,改造后可惠及1212户居民;10至18层中层住宅电梯数量最多,共计227台,涉及蓬江区盛华苑、江海区江海花园、新会碧桂园、台山市侨雅花苑、开平市海伦堡等40个住宅小区,覆盖6633户居民;19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电梯共58台,包含蓬江区五邑城、开平市汇景湾、鹤山市凯旋城等13个高层楼宇小区,惠及3061户居民。
本次拟获补助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将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拨付资金,项目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拨付国债资金。同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全程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所有纳入本次资金支持范围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须在2026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若经评估无法在2026年年底前开工,补助资金将按规定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