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江应宣) 10月13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近年来森林火灾十大典型警示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责,提醒广大市民游客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火规定,时刻绷紧防火安全弦,共同守护江门的绿水青山。
森林火灾破坏力巨大,祭祀烧纸、烧荒除草、丢弃烟头、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稍有不慎,极易引燃山林,不仅严重损毁森林生态资源,更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多起均因祭祀用火、点燃杂草、乱丢烟头等行为引发,相关责任人已依法受到严惩。
刑事惩处警示尤为深刻。2026年2月开平市,桂某龙故意点火烧山,经鉴定受害森林面积1.447公顷,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5年3月恩平市,梁某生过失引发山火,过火林地达7.8797公顷,最终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责令赔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7114.6元、承担鉴定费8000元。2026年3月台山市,余某宁点火烧杂草引发山火,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6年3月台山市,凌某枝、黄某达先后因祭祀烧纸、焚烧纸钱引发森林火灾,均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
对未酿成大祸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执法部门同样一查到底、依法处罚:新会区,覃某擅自野外用火被罚款1000元;台山市,蔡某区违规用火引发火情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完成受损林地植被生态修复;开平刘某因灯泡破碎引燃杂物引发火情被罚款3000元;鹤山市,张某红乱丢烟头引发火情被罚3500元;恩平市,梁某嫦违规焚烧引燃山林被罚5000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任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共同筑牢防火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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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燥火险等级走高
重阳登高切记防火
今年10月18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登高祭祖是重阳节的重要习俗,秋季天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重阳登高时,要时刻谨记森林防火安全和人身安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月我市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市应急管理局日前发布了我市森林火险趋势分析报告(2026年第1期)。报告指出,当前我市各地正处于秋收农忙时节,生产性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较大。综合考虑天气、林情、火源、社情等因素,预计10月中旬至月底江门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橙色预警)。
据《中国应急管理报》消息,当前一次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已经形成,预计未来三个月赤道中东太平洋海表温度将继续升高,在秋末冬初达到峰值,并成为有系统性监测以来最强厄尔尼诺事件。据预测,今年秋冬季气象和物候条件整体不利,高温、干旱等不利天气增多增强,部分重点区域将出现阶段性高火险,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严峻复杂。
据悉,今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多场次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发布典型警示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同时派队伍赴重点林区靠前驻防。市自然资源局组建工作组下沉督导帮扶,组织1300余名护林员常态化巡护。据统计,9月以来,全市累计派发宣传单10万余份,推送防火提示短信超2000万条,利用应急广播终端广泛宣传。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提到,对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防灭火责任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处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至5000元罚款。对在防火区丢弃火种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至3000元罚款。 (皇智尧 江应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