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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明年1月1日起,中山将全面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山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届时,中山90万农民也能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老有所养”的社保保障。
现状
90万农民未纳入社保体系
目前,中山社会保险参保险种扩展至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市属公有企业退休干部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体系,同时建立了包括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此外还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覆盖面由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然而,这个社会保障体系没有把中山90万农民纳入其中。
对策
制定实施农保具体方案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中山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条件已具备。今年3月,该局拟订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经市政府批准于明年起启动。据了解,中山将争取明年该项保险的参保率达到30%以上。
中山农村养老保险方案把全市90万农民统一纳入了农保范围,并对农保基金作出了一次性资金投入和每年划拨扶持金的决定。市财政安排5亿元注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同时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贴。镇(区)财政按辖区内参保人数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核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中2.5元注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2.5元划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办法解读
自愿前提下全员参保
据办法规定,凡中山户籍的农民,未进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18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未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以上的;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成建制农转非居民,均属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需以村(居)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制合作社和村民小组等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参保单位。按规定,参保单位可自愿参保,但一经确定,除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应征服兵役人员、在校学生和“五保户”、“低保户”人员外,其在册人员必须全员参保。
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
金据了解,中山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农保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并按实际实行高、低两个参保缴费标准,实施第一年的缴费基数为500元和300元,缴费比例为16%。当参保人在到达养老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农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时,即可按月领取社保养老金。
社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调节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上年度缴费基数的20%,调节金的月标准按办法实施时农村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0%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以此计算,一名今年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一次性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费的“老人”,其养老金每月是260元。
对于参保人在到达退养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问题,如属户口迁移原因,可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延伸缴费,在继续缴费满15年后的次月起享受退养待遇;其他原因造成的则不得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调节金,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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