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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拟建立灾后精神卫生救援制度
新闻提示
重大灾难事故不仅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还会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造成重大冲击,甚至引发精神障碍。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获悉,我省正在着手制定《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预计明年初正式出台。届时,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政府将派遣专业人员对暴露人群进行紧急心理辅导。
据了解,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受命制定《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草案,将作为首个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提供这项服务,并为各地培训心理干预人才。《草案》计划到2005年,试点地区25%的受灾人群可获得免费心理救助服务;到2010年,这一比例达到55%。届时将在全省建立起心理救援服务网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除了重大灾难事故发生后由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直接派出工作队奔赴现场,一般伤亡事故的救援将由地方直接干预。
灾后精神卫生救援制度的建立,有望改变重大灾害事故的救援只重“身伤”忽视“心伤”的传统模式,从而使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完善公共救援体系。
精神卫生专家指出,突如其来的灾难可能在经历者、目击者以及家属中引发焦虑、紧张、恐惧、抑郁等急性心理反应,如果没有及时获得心理干预,将引发更为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出现如严重的精神紧张、反复回想灾难事件而情绪失控、经常做噩梦等。
与国外相比,我国公共救援体系尚欠缺心理救援一环。重大灾难事故发生后,救援组织者往往只重视挽救伤者生命,而忽视了灾难对相关人群的心理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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