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讯 昨日(12月2日),深圳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局)向40家港口经营企业颁发了深圳市首批《港口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广东省交通厅将统一在媒体上公布全省获证企业名录。
这40家企业中,专业集装箱码头经营企业有7家,客运码头企业有2家,码头加工服务企业有3家,散杂货多种经营企业有6家,油气库11家,拖轮企业4家,外轮理货企业2家,港口船舶服务企业5家。今后,管理部门还将不定期地对符合条件的港口经营企业逐一核发《许可证》。
据深圳市交通局负责人介绍,发放《许可证》的作用在于:对港口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完善港口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秩序;对港口经营企业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完善的港口企业基础资料信息系统,实现港口信息电子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