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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残工委召开的全体会议上获悉,省扶贫每年将解决3000~5000户残疾住房困难户,至2008年,全面解决残疾人住房难的问题。同时,尝试残疾儿童异地教育转移方式,珠三角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承担贫困地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任务,使全省“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
2008年解决残疾人住房难
据悉,广东目前还有40万的残疾人处于贫困之中,省残联理事长郭德勤在汇报下一步的工作意见中表示,计划用2~3年的时间,帮助他们摆脱贫困。重点是充实完善现有15个省市级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力争到2008年,全省50%的县都建立一个扶贫培训基地。
住房困难是贫困残疾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优先实行实物配租政策,省扶贫办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全民安居工程”实施对象,每年按10%比例安排残疾人户,使全省每年完成3000~5000户贫困残疾人,到2008年,全面解决残疾人住房难的问题。
使“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6%
郭德勤表示,为把广东建成“残疾人教育强省”,要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政策,尝试残疾儿童异地教育转移,珠三角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要承担贫困地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任务,由省财政予以经费补助,使全省“三残”(智力、视力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接近健全儿童入学水平。据了解,目前“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还不到90%。
据介绍,为让残疾人能接受高中教育,2005年要在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增设残疾人普通高中班,2008年全省地级以上市都要开办1个以上普通高中班,使全省残疾人普通高中班达到30个以上,在校残疾学生达到600人以上。
建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拓展残疾人的康复领域和完善康复网络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郭德勤表示,力争2年内建立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建成省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建立包括肢体、脑瘫、听力、智力残疾人等4个康复项目综合性康复中心。为确保康复服务,经济欠发达地区按不低于人均0.2元、珠三角地区按人均0.6元以上的标准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要求2010年,珠三角地区全面、其他地区95%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到2012年实现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记者朱小勇通讯员肖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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