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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洗衣粉、洗衣液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这两种洗涤品合格率高达八成以上,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去污力不强和泡沫过多。
国家质检总局在洗衣粉方面共抽查了北京、广东、上海等20个省、市、自治区59家企业的81种产品,其中69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2%。此次抽查的生产企业洗衣粉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5%以上。
抽查发现,洗衣粉主要质量问题是:6种产品总活性物、聚磷酸盐、0.77倍4A沸石之和等有效物含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直接降低洗衣粉的洗涤性能和去污能力,而这些成分都是决定洗衣粉成本高低的重要因素;5种产品的去污力不达标;3种无磷洗衣粉中总五氧化二磷含量超标。
洗衣液则主要由表面活性剂、柔顺剂、增稠剂、防腐剂等配制而成。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9个省、市、自治区14家企业的32种产品,合格的有26种,抽样合格率为81.3%。
洗衣液也存在4种产品去污力不达标,其中2种产品表面活性剂含量不达标,而表面活性剂的使用类型及含量高低直接影响去污力;2种洗衣液泡沫不达标,因为洗衣液中的表面活性剂在水的冲击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泡沫,但过多的泡沫会造成清洗困难,同样影响洗涤效果。(记者李婧通讯员孔祥佩、梁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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