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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了 维权路长

http://www.jmnews.com.cn 2005-3-15 21:40 南方日报

如此“敬告消费者”随处可见,也是商家的无奈之举。

  虽然法院判决维护了新康厂的专利,但竞争对手产品包装的相似仍使它流失了不少顾客
  侵权案了 维权路长

  一度满城风雨的新康虫草子实体外包装盒纠纷一案,经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已尘埃落定。但时隔不久,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又在本地媒体上看到一则新康虫草公司为识别产品的敬告消费者声明。这不禁让人疑惑,企业维权的路也这么难走吗?

  事件回溯

  江门市新会区新康虫草制品厂(下文简称“新康厂”)生产的“岗州春”牌虫草子实体,在本省乃至港澳地区都有一定知名度。在1999年8月,新康厂委托设计了系列制版包装盒,并大量印制投入使用,其中“古代侍女图包装盒”于2001年10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专利包装被经销商仿制

  自1999年6月开始,江门市新会区新×商行成为了新康厂的上述产品的总经销商。然而,新×商行未经新康厂的同意,就使用了与“岗州春”牌相似的外包装装潢。从2002年10月开始,新×商行以印有“出品商: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商行”及“新×冬”商标的包装盒替代新康厂印有厂名和“岗州春”字样包装盒,其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新康厂的系列包装盒的形状、图案,色彩都十分相似。

  仿冒行为终受行政处罚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新康厂向新会工商分局进行了举报。经有关单位立案调查,认为新×商行使用的包装盒与新康厂在先使用的“岗州春”牌包装盒的外观装潢近似,已构成仿冒侵权行为。根据有关法规,新会区工商分局对新×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商行不服处罚决定,向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经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复议,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新×商行仍然不服,在2003年7月24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抗辩: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合法注册的商标“新×冬”与原审第三人的“新康虫草”相近似,并认定“新康虫草”为第三人享有专用权的特有名称,超越了法律的权限。

  经审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原处罚决定认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波澜又起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商行虽然被取消了经销权,但其使用注册的“新×冬”虫草产品却又粉墨登场。两种注册商标迥异但外包装近似的同类产品,给消费者带来困惑的同时,也给当事人的一方带来了损害。新康厂只好在媒体上登出告示,提醒消费者以示区别。外包装侵权的官司虽然已经结案,但它带来的问题并没有结束。

新康厂方
  无奈之下“敬告消费者”


  “虽然说任何坏事的发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都可以变成为好事。如果一个产品没有知名度、在市场没有影响力是不会给人家仿冒的。”“岗州春”的负责人刘小姐苦笑着对记者说,仿冒行为误导消费者,带来的的问题令企业头痛:“在今年春节前后,公司连接到好几宗电话投诉。有些消费者想买我公司的产品,但都(因为包装上的原因)误购了××和××两店的产品。消费者满腹牢骚,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刘小姐说,其公司生产出来的人培虫草商标是“岗州春”,而市民习惯叫“新康虫草”,上述的两店注册的是“新×冬”商标,包装盒上却很明显标出“虫草”字样,使消费者容易对产品产生混淆。

  正因为以上的原因,无奈之下,新康厂只好在本地媒体上发布了敬告消费者的声明。

  刘小姐说,新康厂曾向有关部门注册“新康”商标,得到答复是:“新康”已作为新疆某罐头产品的注册商标使用。之后,新×商行便注册了“新×冬”商标。现在在市场上,不知情的消费者对“看似一样”的产品售出不同的价格深表疑惑。刘小姐为此非常不满:“这使品牌的威信严重受损,企业无论在经济、市场认同度上都受到了致命伤。”

新×商行
  官司终结两家“已无关系”


  为了求证刘小姐的话,记者来到位于江门市区的新×冬虫草专卖店。一进门,就可以看到一张写着“新×冬”虫草字样的广告牌,店内分为虫草产品销售和虫草产品饮食两个分区。记者以客人的身份问坐在收银台的店员小姐:“这店是不是江会路(冈州大道)的那间冬虫草厂的产品?”“不是,我们的厂在别的地方。”店员小姐回答。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店员回答:“我们卖的就是新×冬虫草。”她对“新×冬”三字特别进行了强调,“我们卖的‘新×冬’虫草,就像别人卖‘岗州春’、‘宝德’等牌子的(虫草)一样。”

  记者又联系到该专卖店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官司一事已经成为过去,重要的是公司现在的发展。张先生向记者强调说,新康厂已更名为江门市新康虫草公司,新×商行已更名为××堂,由不同的法人负责,两家已不存在任何关系。

  专家说法
  商标注册要未雨绸缪


  “商标是品牌识别的重要标志,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目前品牌已经无形中左右着人们的消费习惯,产生它特有的消费公信力。”记者向维立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咨询时,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的李广斌这样回答。

  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的商标侵权案?李广斌回答,像商标抢注、商标侵权这样的事件对职业商标代理人来说,已屡见不鲜:“自己的品牌没注册反而让别人捷足先登,可见对于保护自己品牌的意识之淡薄。”企业将自己的产品打出品牌很不容易,而商标抢注或商标侵权,说穿了就是“傍名牌”,就是借名牌产品的名声和信誉谋取利润。

  李广斌说,近年来,新会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呈增长的趋势,一方面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就是有些知名企业深感商标的侵权之困。由于“傍名牌”者的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差的问题,就会给被“傍”者的声誉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企业犹如拖着一只陷入泥潭的后腿。所以有些聪明的企业就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即将与实际使用商标相近的名称全都申请了注册。

  李广斌认为,在屡屡发生的商标纠纷案中,有一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商标专利要在法律许可的时间内及时申请才有效,现在不少企业就是因为被人家抢注了商标后或者在企业出名后才意识到申请的问题,而那时自己的利益早就受到了侵害了。现在虽说法律上有反抢注这最后一道防线进行补救,但又需要花费极大的人力和物力。况且,就算可以胜诉,效果也打了折扣,因为这需要花费太长时间,不能及时制止侵权损害。

  文 图/文志华 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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