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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颖 通讯员黄国强、覃洁)近日,沙仔尾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礼乐新桥桥头斜对面一民宅擅自从事鞋业批发,随即对其进行检查。
该民宅为两层楼房,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楼房首层用于鞋业批发经营,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凉鞋、皮鞋、运动鞋,有2名顾客正在挑选货品;2楼则为存货仓库,同样堆满了各种款式的鞋。
当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周某出示营业执照时,当事人却一口咬定该批发部只作仓库用,不具备经营性质。
然而,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在收款台一抽屉中发现了该批发部近几个月以来的经营票据,上面明确注明了销售金额、销售地址等信息;同时还发现了该批发部印制用于宣传的名片,名片上写着“明燊鞋业批发部”,包括具体的经营地址和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当事人对其无照从事鞋业批发的行为供认不讳,沙仔尾工商所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其立案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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