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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自今天开始,我市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90号、93号、97号汽油及柴油价格均在原来基础上上调8%。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自今日起,石油、石化集团供军队及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50元,即汽油每吨由4100元调整为4400元,柴油每吨由3620元调整为3870元。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加油站的汽、柴油批发价,实际执行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零售中准价和中石化集团公司规定上浮8%计算的成品油零售最高价格,自今日起,经调整后,90号汽油零售价由3.70元/升上涨至4.00元/升,93号汽油零售价由4.00元/升上涨至4.30元/升,97号汽油由4.30元/升上涨至4.65元/升,柴油零售价由5月10日上涨后的3.70元/升再次涨为4.05元/升。 (本报记者 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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