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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城市任务
95项任务分解到37个单位
本报讯 7月14日,江海区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会,并提出了抓重点整治、抓市民教育和城市管理、抓责任落实、抓宣传发动、加强舆论监督力度等5个要求。根据市创建办的意见,该区在近期开展了注册志愿队伍、社区文化队伍、社会医疗卫生服务、市民学校等四方面的调查。
今年以来,江海区积极落实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江海区迅速将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在区级领导班子中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在全区形成齐抓共创的工作态势。同时,成立了“江门市江海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区长冯立坚任组长,成员包括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秘书、宣传、档案、活动、整治等5个工作组开展创建工作,明确具体职责和完成期限,做到专人专责,精干高效。
该区把承担的95项任务分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6大类,分解到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等37个单位,并且每一项都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确保把任务落到实处。7月14日,召开江海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会,区委副书记、区文明委主任亲自作动员,并提出了以下5点要求:一是抓重点整治,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卫生死角、严把食品卫生关、社会治安环境等;二是抓市民教育和城市管理,要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道德素质,在强化城市管理上下功夫,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三是抓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单位机关作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抓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区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声势,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五要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在创建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给予公开曝光。(杨勤浩 吕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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