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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是建设和谐江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十分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江门、平安侨乡营造良好的治安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清兆任组长的涉法涉诉领导小组,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市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结率达100%。通过努力,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复查纠正,一批老上访户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群众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现象明显减少。
打防并举保平安
我市坚持严打方针,在重点打击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的同时,相继开展了以打击“两抢两盗”等多发性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专项行动。在严打斗争中,做到快捕、快诉、快判,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定。
在严打的同时,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落实领导挂点整治责任制,限期改变治安落后面貌,促进了治安状况的好转,“两抢”和入室盗窃案件普遍下降了18%以上,治安案件下降了30%以上。
各地还不断完善以“110”为龙头,以巡警为依托,多警种联合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全市先后投入880多万元,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目前,全市已有1866个小区开展创建活动,其中达标的1409个,占75.5%,有76个小区被评为“江门市标兵安全小区”。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暂住小区建设,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全市发生在出租屋的各类案件明显减少。(本报记者 李昕 实习生 张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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