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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近日,蓬江区政协委员李先生致电本报,称在蓬江区政府办公大楼左侧、位于市区建设二路14号二楼临街的一块广告招牌前,悬挂着一面国旗。李先生认为,商家利用悬挂国旗以引起人们的视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这种做法实在不妥。
调查:记者近日来到现场,看到一块广告招牌上果然悬挂着一面国旗,颇引人注目(如左图)。附近一名知情的人士告诉记者,该广告牌上悬挂国旗,已经好几个月了。
记者随后向市城监支队负责人马先生反映此事。马先生表示,他将派人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看看该广告招牌是否经过批准悬挂的。如果未经批准,则要求当事人将广告招牌取下来。至于广告招牌前悬挂国旗,是否违反了《国旗法》的规定,要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如果违反规定的话,则要求当事人立即将国旗取下来。记者打通广告招牌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一名女士承认国旗是该公司派人悬挂的,如果不妥的话,将派人将国旗取下来。 (文/图 本报记者 彭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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