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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 酿成血案
检察官提醒市民:遇事一定要尽量保持头脑冷静,面对压力,要寻求正确的释放途径,切莫“激情犯罪”

为什么一些普通而善良的人会突然间变成杀人犯?为什么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会引发血案?“激情犯罪”这个词对平常老百姓来说可能有点陌生,但却屡屡发生在我们身边。
因赌生怨起争执 木棍猛击好朋友
张某和朱某原是关系较好的朋友,两人经常互相照顾。一天晚上,张某做好晚饭后到朱某的房间,叫朱一起吃饭。朱几天前与张打麻将赌博输了钱,如今见张,心中很恼火,于是出言不逊,结果两人在房内争吵起来。张好心做饭请朱吃,却遭谩骂,因而恼羞成怒。张进房带上手套,在二楼阳台取了一根犁田用的木棍到朱房间。他手持木棍朝朱的头部猛击数下,朱某当场死亡。
为掩饰罪行、逃避刑罚,张用毛巾被将朱的尸体包裹后,抛到出租屋后的半山上,然后返回,锁上朱的房门,第二天逃到惠州其堂哥的住处藏匿。
强求开房不成 怒而拔刀相向
谭某与黄某以前是男女朋友关系。某日凌晨,谭某在一卡拉OK门口遇到黄某,遂邀黄某一起吃宵夜。宵夜吃完后,两人一起乘坐摩托车到一路口,谭某要求黄某与其到旅馆开房,黄不从,两人发生争吵。黄打电话给现任男朋友梁某,让他到场带她走。梁某赶到后与谭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打斗,谭某随即掏出身上的弹簧刀刺向梁的胸部和腹部,致使梁不治身亡。
贫贱夫妻多争吵 铁锤砸向同枕人
吴某与妻子黎某在同一工厂做工,双方感情尚好。由于生活压力和经济拮据,妻子黎某经常抱怨丈夫没本事,夫妻俩开始为生活琐事争吵。黎某还扬言要与吴某离婚,吴某则怀疑黎某有外遇。
某天傍晚,两人又因吴某打了儿子一巴掌而争吵起来,黎某扬言下个月就与吴某办离婚手续,吴盛怒之下,从床下拿起一把羊角锤向黎某的头部、肩部和背部敲去,黎某被打后奋力反抗,吴某更为恼火,于是继续向黎某背部连接敲打,致使黎某当场昏迷,血流满地。
检察官视点
上述三宗案件都是一时冲动下酿成的血案,因为愤怒,他们选择了暴力,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此类犯案,我们称之为“激情犯罪”。
“激情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具体的解释。根据有关学者的观点,“激情犯罪”是指在强烈而短暂的激情推动下实施的暴发性、冲动性犯罪。在西方犯罪学中,“激情犯罪”往往被看作是挫折攻击型犯罪之一,是指行为人在受到强烈挫折后,由于情绪异常激动而产生难以控制的侵害性行为,带有明显的情绪、情感色彩,属于情绪性动机犯罪。上述三宗案例就是明显的“激情犯罪”。
“激情犯罪”行为人大多没有预谋过程,只是瞬间心理失衡而导致犯罪,事后又后悔不已,其行为表现出盲目性、冲动性和疯狂性,诱因多为强烈的刺激事件,其最终结果和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
深究“激情犯罪”的主要成因,与行为人的心理缺陷有很大的关系。现代人由于各种压力导致心理长期超负荷,但又缺乏正确的释放途径,使得一点小事便引发犯罪的冲动,因此,防范“激情犯罪”,关键在于人文关怀,培养健康的社会心理和社会风气,积极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诱发犯罪的矛盾根源。同时,市民遇事时,也应尽力保持头脑清醒,学会调节情绪,切勿冲动犯事,酿成大错。 (供稿: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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