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公务用车维修实行“阳光作业”
15家中标企业获得定点维修资格
本报讯 12月15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了2006年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投标结果,市区共有15家汽车维修企业夺得了2006年度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格。市直各单位的公务车维修可在中标的维修厂范围内自行选择,并与维修厂一起,共同接受社会的监督。
据悉,为杜绝公务用车维修中的暗箱操作,节省财政开支,实行“阳光作业”,我市早在几年前就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资格进行公开的招投标,对公务用车维修实行定点管理,一方面以约定维修工时单价、配件进销差价率等方式控制维修费用,节约财政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定点维修企业和送修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堵塞漏洞,促进廉政建设。
本次招标共有27家维修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对这27家维修商的工时单价、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维修设备情况、经营场所情况、服务计划等因素的综合评审,市财政局最终确定了15家中标供应商。
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500多辆公务用车纳入定点维修。为进一步杜绝不规范的采购行为,防止采购人与中标维修企业互相串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中标商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时定额、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和服务承诺等资料在公务用车维修接待处公布,并在江门政府采购网公布公务车维修情况,内容包括车属单位名称、维修企业名称、送修时间、工时费、零配件费用等,接受社会监督。(陈冰莹 谭惠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