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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整治违建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已经进入攻坚战阶段
4违建业主选择自行拆除
5宗违建行为已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程序

2005年4月,江门市长信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旧白沙三鸟市场兴建临时建筑4000多平方米,用作三鸟市场。 谢小敏 摄

象山新村70号之一底层某住宅已经被改建成“复式楼”了。
本报讯 记者从市规划局和市房产局了解到,我市整治违建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已经进入攻坚战阶段,在首批公布的22宗违法违规建筑和室内装饰装修的“黑名单”中,按照限期自行拆除的仅有4宗。市规划局法制监察科的负责人表示,在剩下的18宗违建行为中,目前已有5宗违建行为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程序,并由蓬江区法院作出了执行裁定书,近期将由蓬江区法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在此次整治违建行为专项行动中,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和市房产局等部门于2005年12月1日在本报公布了首批违建行为的“黑名单”,并限令被查处的业权人和使用人必须在2005年12月15日前自行改正,将房屋恢复原状,逾期拒不执行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记者了解,截止到目前,已经有4户违建业主选择了自行拆除违建建筑物,有关部门也进行了现场的查核,这4户违建业主分别是江门市金发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河东路12座之二701房的业主、范罗岗210号701房的业主和水南侧贤里66号201房的业主。
在剩下的18宗中,象山新村70号之一102房、103房、104房、106房、107房、108房等6宗违建行为已进入法院立案程序,本月17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江门市长信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在白沙永盛二路侧违法搭建建筑物、陈林华在迎宾西路里村路口擅自新建扩建一层房屋、陈剑云擅自在丹井里37号之一401房楼顶平台新建扩建一层房屋、谭艳华擅自在丹井里37号之一402房楼顶平台新建扩建一层房屋和黄耀均擅自在丹井里37号之一403房楼顶平台新建扩建一层房屋等5宗违建行为已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程序,蓬江区法院已作出了执行裁定书。近期,蓬江区法院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性拆除。另外,还有7宗违建行为也正处于依法办理之中。 (本报记者 付学超)
市民反应
市民拍手称快
本报讯 日前,在得知此次多个部门将联合展开强制拆除行动,市民拍手称快。家住西元里的吴婶表示,违建业主只考虑个人利益,对自己的房屋改建、加建,破坏了整个楼宇建筑结构,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必须采取强硬措施,全面封杀违法建筑。在支持强制拆除违建的同时,一些市民也担心强制拆除时的安全性。象山新村70号之一的一位住户就表示,当初楼底住户违规扩建夹层,不知是否对整栋楼的安全性造成影响,如今要强制拆除这些违建建筑,在拆除时会采取何种措施,是否安全?拆除后的楼房又是否安全呢?这些都是拆除部门应该考虑的问题。 (谢小敏)
现场直击
掘地30多厘米 违规扩建夹层
本报讯 2005年12月1日,由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共22户违法违规建筑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黑名单”中,象山新村70号之一的101-104房以及106-109房都“榜上有名”,这些住房都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擅自在室内扩建夹层的现象。1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象山新村70号之一,了解这一批违建住房的具体情况。
记者看到,底层“象山新村70号”标识两旁都装置了崭新的铝合金窗及牢固的不锈钢门,原本只是单层的底楼却设置了两层窗户。在70号之一原建有的防盗门边还有一开敞的小门,记者走进小门,只见门内的一段楼梯清晰地将底层一分为二。记者发现,这两层小楼每层都有4个房门,犹如一小型旅馆。在最底层的通道墙面上,还贴有一张醒目的纸条:“各位住客:冲凉时一定要开排气扇!房东示”。看来,业主违规扩建夹层正是为了增设套房,用于出租。
住在该楼的几位居民告诉记者,这栋楼房的首层原是一公司的办公室,后被人买下改成住宅,2005年4月新屋主不仅把房间里的地面下挖了30多厘米,还建了复式楼层。居民们表示,这栋楼已经有20年楼龄了,原来楼下还是防空洞,在建楼之初,地基周围已经加修了保护层。“本来这楼已有些危险,现在首层又增加墙体,挖深地面,还建成了复式楼层,令地基承受的压力更大,我们很担心楼的安全。”(谢小敏)
专家访谈
市规划局法制监察科科长叶维佳:
清理违建需打持久战
本报讯 近日,在谈到清理违建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市规划局法制监察科科长叶维佳表示,违法建筑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要立足打持久战,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要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扭转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当然,对违法建筑问题的解决,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要兼顾历史原因和各方面的实际利益,对目前这些违法建筑要分类进行清理。
叶维佳认为,各相关部门在开展强制拆除违建行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强势执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法律和政策法规的框架内,依法行政。二是重点突破。坚决拆除重点单位(个人)、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各种违法建筑。三是严格区分政策界限。严格区分违法建筑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属于居民利益该维护的要维护,该处罚的要处罚。
叶维佳表示,相关部门在调查、处理被检举与控告的建设活动的过程中,应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引起争议,纠纷的建设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绳,不得偏向举报人、利害关系人与被举报人的任何一方。另外,我市还明确了责任关系,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实行从严执法,对市民多次反映投诉的同一违法建筑、违规装修事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相关部门未能依法执行的均将视为推诿搁置,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叶维佳还指出,对于违建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城市规划、城管、建设、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受理和处理单位、个人的检举与控告。单位、个人的检举和控告可以采取来信、来访和电话等多种形式。举报电话:3160632、3160678。(本报记者 谢小敏)
相关链接
我市违建的几种主要形式及危害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 平台新建扩建建筑物,如良化新村西101号三楼303、304。业主未办理规划报建,未有依法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良化新村西101号三楼303、304平台新建、扩建一层(约80平方米)建筑物。危害:占用楼道公共空间,侵占其他住户权益,阻塞消防通道。
● 楼顶新建扩建建筑物,如丹井里37号之二402。业主未办理规划报建,未有依法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丹井里37号之二402楼顶平台新建、扩建一层(约40平方米)建筑物。危害:增加楼房受重,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城市景观和消防疏散,可能妨碍楼顶避雷系统正常使用和必须的检测。
● 室内扩建夹层,如象山新村70号之一首层部分住户。业主未办理规划报建,未有依法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象山新村70号之一新建、扩建两层建筑物,及室内扩建夹层。危害:地基承受压力增大,影响楼宇结构安全。
● 违规装饰装修,如美景里9号601房。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的情况下,擅自在601房内增砌间墙、增设卫生间,将原三房二厅改为五个套间。危害:住户过于密集,不利于消防疏散,增设卫生间导致楼下住户室内渗水,给邻里生活造成不便。
● 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如将底层的车房改为商铺、住房。(谢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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