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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民黄女士来到本报,气愤地将一个已经发霉的面包放在记者面前。原来,面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月20日,保质期是2至3天,但最新的生产日期标签下却藏着好多层旧标签。
据黄女士介绍,这个面包是2月20日当天,她在市区东湖影剧院附近一家面包连锁店里购买的,价格3元。当时,她由于赶时间,没有仔细察看面包,只是看了看面包上贴的生产日期标签,见上面清楚标示“2月20日”,而且标明冬天面包的保质期是3天、夏天是2天,就放心地将其拿回家放到冰箱里。第二天早上,她拿出面包给女儿吃的时候,女儿刚吃了一口,就惊叫起来,原来整个面包都长了霉点。黄女士再仔细一看,虽然面包外包装袋上清晰地印着保质期、成分、注意事项等,但标着生产日期为“2006年2月20日”的新标签下面竟然还有两三层旧标签。黄女士小心翼翼地一层层揭开标签,竟发现最下面一层写着的是“2006年2月17日”。
昨日,记者陪同黄女士找到了那家面包店。店内的售货员态度较好,承认面包是他们那里出售的,应该已经过期了。她认为,可能是同事在装袋的时候,不小心将过期的面包当作新面包装进了袋内。对于那盖了一层又一层的标签,她的解释很含糊,说原来的标签打错了,又重新打上去,所以出现叠加现象。售货员愿意为黄女士更换一个新的面包,但黄女士拒绝了,说再也不敢吃这个店卖的面包了。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到信誉好的商家去,并且要仔细查看清楚,毕竟,“进口”的东西不能不小心呀! (本报记者 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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