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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侨乡新农村
实现村容整洁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目标解读之五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20字要求和目标,村容整洁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村容整洁主要是指农村“脏、乱、差”的状况要从根本上得到治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整洁。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变“脏、乱、差”的状况、创造干净整洁的环境正成为广大农民的企盼。村容整洁,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改善生产条件,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良好环境;有利于改善生活条件,农民安居乐业、身体健康,生活质量有保障;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带来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革命。正所谓“环境能够塑造人,人能够改造环境”,村容整洁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大处”就是要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创造搞好村容整洁的物质基础。“小处”就是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不断改善农村的整体面貌:一是搞好村镇规划。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的制度,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和形式多样的规划建设模式。二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使农民与城市居民共享现代文明。三是加强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工程和卫生综合治理,实现农村绿化、美化、净化。四是完善村规民约。例如在村民守则中写入维护村容整洁的内容;制定卫生公约,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等。五是提高农民环保卫生意识。村容整洁不是一两个人、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广大农民共同参与、保持,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讲卫生、爱清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江门市委党校 伍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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