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校内学车 撞死2名女生 事发鹤山雅瑶中学
肇事的教练和老师已被拘留
本报讯 10月22日下午,鹤山市雅瑶中学一老师在该校操场内学车,撞向正走向饭堂的两名学生,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送院不治。事情发生后,当地政府、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目前,肇事者已被拘留,事故原因在调查中。昨日,两名受害者的身份已被证实,分别是雅瑶镇大岗村的胡嘉仪和石湖山仔村的胡玉坤,她们都是雅瑶中学初三级的女学生,年龄都在15岁左右,平时寄宿在学校,事发当日回校补习功课。
目击者:教练车撞向学生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到,出事现场已经被冲洗过,但依稀还可以看到几点血斑;地上残留着几片玻璃碎片以及被撞过的痕迹。负责后勤工作的梁先生说起悲剧发生的经过还心有余悸。他说,10月22日下午3时许,一台某驾驶培训学校的吉普教练车在操场兜圈,时速大约20至30公里。4时20分左右,当时回校补习的学生准备到学校饭堂吃饭,教练车突然撞向饭堂仓库的墙壁,两名正在行走的学生被撞倒,其中一名学生被压在车辆的前轮,一名学生被卷入车底。事故发生后,在场老师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随后打报警电话,警方赶赴现场处理。梁先生说,平时是没有人在校内学车的。
校方:积极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雅瑶中学的宋校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解释说,当日下午,一台教练车来到学校门口,根据学校规定,门卫没有放车辆进入,但当看见本校老师张某一同坐在车内,于是放行。
张某先来到老师宿舍停留了一段时间,然后到操场上学车。悲剧发生时,学校的主任正在校门口照顾学生过马路,事发后主任马上赶到现场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在外的学校领导接到消息也马上赶回协助处理。到达现场后,其中一名女生证实当场死亡,他们把另一名伤者送到医院抢救,至晚上8时左右,该名伤者也证实不治。从鹤山公安部门获悉,目前张某和教练均被拘留。
宋校长表示,对发生这样的悲剧深感遗憾,对受害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对家属深表同情、理解和慰问。作为学校,要吸取教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不幸事故再次发生。
市交通局:学校操场不能用来学车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市交通局运管科的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对于驾驶员及培训机构国家都有相应的法规。按照这些规定,该校的操场不具备相关条件,肯定是不能用来作为驾驶员培训场所的。
该负责人还提醒学车的人士,学车要在取得资格证书的教练员陪同下,到取得合法资格的机动车教练场学习。 (本报记者)
■相关链接 关于驾驶员培训的相关法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第十二条规定,对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同时,《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中对场地的规模、条件、设施、设备等都有硬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