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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背上幼子 欲跳吊塔自杀》追踪
本报讯 本报2006年12月30日A1版报道了《工头背上幼子 欲跳吊塔自杀》一事。昨日,记者从新会有关部门获悉,工头张某远不顾安危,背上幼子爬上近百米的吊塔,原来是自导自演的一场“跳楼秀”。张某远非法获得的8万元被强制返还给开发商;经过一番教育之后,张某远还作出了书面检讨。
当天,工头张某远安全返回地面后,经过多方面调查,公安部门了解到,承建商已经付清了张某远所说的工程款;张某远背上年幼的儿子爬上近百米高的吊塔,有要挟敲诈和扰乱社会治安的嫌疑,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公安机关可依法拘留张某远,考虑到其3岁的幼子在此次事件过程中受到惊吓,且由于在吊塔上呆的时间过长,小孩已经感冒,公安机关对张某远进行了教育,当即要求张某远返还非法获得的8万元,并责令张某远作出书面检讨。
公安部门呼吁,时值年底,有关单位务必妥善处理劳资关系,工人也必须采取正当的手段解决劳资纠纷,切不可采取一些害人害己的极端行为。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该施工工地开发商已经拿到了张某远返还的8万元,张某远也为此事作出了较为深刻的书面检讨。(宁园 黄少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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