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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
《同居生下女儿后被赶走》追踪:
男方称女方是为补偿金提出分手
本报讯 一对男女同居后生下女儿,男方却因为对方没有生育男孩将女方赶出家门,二人因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闹上法庭的案件,本报日前曾进行报道(详见上月8日B02版)。近日,男方希望通过本报驳斥女方的说法,并指出是女方为了补偿金,先向男方提出分手的。
据男方郭某的父亲介绍,当初自己的儿子通过工作认识王某后不久,两人就发展成为同居关系。没多久,王某怀孕了,但因王某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两人没有结婚。后来,王某的父母要求男方买一套房子给他们两人。郭某的父亲认为,买房子可以,由郭家装防盗门窗,内部装修则要由女方来负责,但女方不同意。最后,郭某的父亲还是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
郭某的父亲还说,王某在怀孕后,有流产的危险,儿子和医生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她做人流。王某和其家人坚决反对,坚持要把小孩生下来。10个月后,一个女婴呱呱坠地了。原本郭家和王家协议好了,由两家人分摊非婚生育罚款,但最后也由男方单方面支付了。郭某的父亲说,其实郭家觉得生男生女也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小孩身体健康,他的大儿子生的也是女孩,家里人还是非常疼爱她的。
小孩出生以后,王某向郭某提出,他们家楼下有两个铺位,租约期快满了,她想租下这两个铺位开一间便利店。郭某跟家里人商量后,同意租下这两个铺位开便利店。因为郭某在外地工作,所以便利店就交给了王某管理。郭某的父亲说,经营便利店3个月,都是郭家出钱进货的,前前后后大约投入了9万元,可是,王某将便利店的收入都归为己有。
后来因为经营不善,便利店最后没有继续经营了。郭某的父亲说,便利店倒闭后,王某一直住在娘家。儿子提出自己的父母也想念小孩,让王某带着女儿回家住几天,可是王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有时候把小孩带回来一天就走了。郭某让她回来多呆几天,王某就说自己的妈妈舍不得小孩,怎么也不肯回来,当时正在气头上的郭某就说:“你走了就不要回来。”王某就认为是郭某要把她赶走。郭某的父亲说,后来郭家也曾找王某的父母谈过,希望两个孩子和好如初,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强硬,甚至还说出如果离婚可以分到10万元的话。
郭某的父亲认为,王某提起诉讼主要是为钱而来,想通过一些没有事实根据的谎言来骗取法官的同情,但是法院的判决可以证明谁是谁非。(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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