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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心声]全国政协委员、副市长李崴建议
精简政府行政层级实行“市管镇”体制
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副市长李崴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建议,精简政府行政层级,撤销县级建制,实行“市管镇”体制,形成省—市—镇三级地方政府架构。他认为,现代社会发展趋势是工业化、城市化,只有地级市以上的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集聚效应及对周边地区的拉动作用,我省的东莞市和中山市就是不设县级的“市管镇”成功范例。
李崴认为,目前地级市管辖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不可能过多地干预最基层职权范围的具体事务,而其掌握和控制的政治经济权力和社会资源较多,调控能力较强,可以下放权力,使乡镇政府责权利对等,这样就有可能使乡镇政权职能齐全,有位有为,发挥基层政权应有的作用,可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县级政权机构臃肿,队伍庞大,而掌控的政治经济权力和社会资源有限,为保持自己的地位权威和利益,必然牢牢控制乡镇政权,把责任往下压,把权力往上收,乡镇永远不可能责权利对等,农村现有的诸多问题就不能得到根本解决,乡镇政权的积极性、主动性就调动不起来。
李崴建议,撤销县级建制,实行“市管镇”体制,形成省—市—镇三级地方政府架构,其好处在:首先,有利于乡镇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化进程和解决“三农”问题,并避免有限投资和社会资源过度向县城集中而影响乡镇发展,造成城乡之间发展差距拉大;其次,撤销县级建制,地级市仍设区,县城及地级市管辖的县级市改为地级市管辖的区,区与其他乡镇平级,都为处级单位,可以减少行政管理层级,并且通过撤并乡镇,还可减少财政支出,节约行政成本,进行了多年的“精兵简政”可以得到真正的落实;第三,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更好地发挥乡镇政权作用,并为市、镇两级解决数量大、职务和级别较低的优秀干部工作锻炼和晋升困难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干部出路问题;第四,为稳妥推进乡(镇)村民主政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五,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打破不合理的城乡分割体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实招。 (本报记者 冯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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