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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专题——关注家庭暴力
市妇联有关家庭暴力的调查显示:还有女人不时被暴打
调查对象中,有13%的女性被丈夫打成重伤,要到医院治疗
编者按
家庭暴力自古已有,没想到,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家庭暴力并没有消失。在“三八”妇女节之际,本报特辟“关注家庭暴力”专题,关注我市家庭暴力的情况,并请专业人士为遏止这一人类社会的不良现象提出良策。敬请垂注。

采取隐忍的态度,其实只会让丈夫更暴戾。(资料图片)
现状
丈夫施暴多因鸡毛蒜皮之事
近年来,市妇联围绕夫妻间发生的暴力(受害者是女性),对家庭暴力多发地区(主要是城乡结合部),采取随即抽样的方式,进行了持续的调查。调查采取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和对重点案件随访的形式。
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两成的女性正在遭遇或者曾经遭遇过家庭暴力,其中有刚刚结婚的夫妇,也有结婚几十年、已经儿孙满堂的老夫妻。妇联的工作人员指出,调查选择的对象多处于城乡结合部,这是因为,城市居民整体素质较高,农村居民相对更为淳朴,这两个区域家庭暴力的发生比率低一些,而城乡结合部人员繁杂、生活水平不高,是家庭暴力的多发区域。
没有经历过家庭暴力的人们很难想像,有什么理由可以使丈夫向朝夕相处的妻子拳脚相加呢?调查结果可能会令许多人大跌眼镜。调查显示:近5成家庭暴力都是没有明显原因的,或者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丈夫说话时妻子没听到、妻子下班后没有及时回家等。更让人难以想像的是,孩子的过错,如孩子考试成绩不好、孩子不愿意吃饭等等,都可能导致女性遭受一顿皮肉之苦。新会的一位刘女士说,她的丈夫总是莫明其妙地打她,例如吃饭迟了、孩子哭了等原因,都有可能让她遭到丈夫毒打。
后果
13%的被打女性受重伤
对于家庭暴力,一些人可能会觉得,就是夫妻间吵吵小架,情急之下轻轻动了手,“打是亲、骂是爱”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市妇联相关人士指出,家庭暴力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在被调查的家庭暴力事件中,有近3成的女性遭遇暴力后,身上会留下明显痕迹;13%的女性被打成重伤,需要到医院治疗;还有个别的女性住院竟在1个月时间以上。实施家庭暴力的工具也不仅限于拳头,棍、棒甚至菜刀、砍刀等,都成为施暴工具。调查显示,有过家庭暴力行为的家庭,50%都会再次发生,有个别女性已经持续20多年,不断地遭遇暴力伤害。
趋势
家庭暴力向高学历家庭蔓延
一直以来,家庭暴力多发生于低学历、低收入的家庭,但近几年来,家庭暴力却像传染病一样,出现了向高学历、高收入家庭蔓延的趋势。从这次调查的数据来看,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大专以上学历家庭占20%,公务员家庭占13%,月收入2000元以上家庭占16%。市妇联从平时的信访工作中了解到,机关女干部、大学女教授也有遭遇家庭暴力的,有一个月收入近万元的高级白领女性曾因家庭暴力,就不只一次地到市妇联哭诉。
遗憾
施暴丈夫无一例被起诉
还让人担心的是女性本身对家庭暴力的态度。不少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选择默默忍受,因为她们认为“这是一件让自己丢面子的事”。一个多次遭遇家庭暴力,但就是不愿意去控告其老公的妇女说:“我什么都没有,属于自己的就只有名声了”。个别极端的女性,在遭遇丈夫的暴力后,宁愿选择自杀来逃避不幸,也不愿意将事情张扬出去。据统计,发生家庭暴力后,除了选择隐忍,许多女性可能选择由邻居或者村(居)委会调解,向公安机关申请帮助的只占1%。到目前为止,被打成重伤的女性,竟没有一例曾经或者正在向法院起诉丈夫。
危害
产生问题儿童毁灭女性尊严
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暴力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不仅会直接导致婚姻的不稳定甚至解体,还将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如今,沉迷于网络、早恋、厌学的儿童以及少年犯等,很多都出自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另外,家庭暴力不及时解决,还可能造成“以暴治暴”的悲剧,我市就曾经出现过数例妇女对家庭暴力忍无可忍,采用杀害丈夫,伤害丈夫的婚外情人、甚至自己和丈夫的骨肉来报复的案例。可见,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是严重的,除身体受到伤害外,还造成了精神上的折磨和自尊的毁灭。
建议
建立维护妇女权益的领导机构
根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可以向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或者其它社会团体要求调解,这也是7成暴力家庭女性愿意选择的解决方式。市妇联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调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因为施暴人和受害人不具备平等协商的能力;调解更多的是维护施暴人的利益,即维持婚姻现状,却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调解本身也不涉及已经发生的暴力行为由哪一方负责的问题。这样的调解结果,不仅会使施暴人有恃无恐,还会使社会上更多的妇女沦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位工作人员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应重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建立相应的维护妇女权益领导机构,才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她指出,家庭暴力不是小问题,更不是个别部门的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司法、妇联、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反家庭暴力的意识,改变公民旧的传统道德观念,倡导平等、文明、进步、科学的家庭新观念,使全社会都能一致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的行动。
案例1
结婚5年 挨打5年
小叶和丈夫结婚5年了,用她的话说,结婚5年就挨打5年。
结婚之前,他们拍拖了半年,那时候还是男朋友的老公对小叶百依百顺。后来因小叶怀孕,两人就领证结婚了。结婚之前老公就有酗酒的毛病,小叶以为成家后他会收敛点,但她发现自己错了。刚结婚时,由于小叶有孕,老公喝醉酒回家后,一不顺心就会对小叶又掐又抓。生下孩子,醉酒回家的老公就直接用拳头,或者用身边随手能抓到的东西砸向小叶。小叶说,每次被打都没有具体的原因,有时候是老公在外面受了气回家拿她出气,有时候是她稍微怠慢没有及时给老公端茶倒水。居委会多次到他们家里调解,在清醒的时候,老公又对小叶非常好,只是喝醉酒又变成了另一个人。小叶不愿意离婚,因为孩子还不足5岁,怕离婚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案例2
丈夫有外遇后 对她拳打脚踢
王某是在丈夫一穷二白的时候跟他结婚的,两个人一起打拼了好几年,事业和生活都有很大起色。为了照顾好儿子,王某回家当起了全职太太。丈夫本来对王某是不错的,但后来在外面养了个情人,就开始经常不回家,即使偶尔回家一趟,看王某也不顺眼,经常拳打脚踢,就连他们不到10岁的孩子,有时候也要遭受皮肉之苦。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王某在人前还得装出非常幸福的样子。经过几年的痛苦折磨,一次丈夫回家后,又开始教训她的时候,她终于起来反抗,拿起菜刀向丈夫砍去。丈夫死后她还没有解恨,又找到丈夫情人的家门,放火烧了情人和他们的私生女。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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