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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2006年度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
我市企业3家上红榜无一上黑榜

本报讯 日前,海关总署公布了2006年度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本次上“红名单”的企业共有195家,另有54家企业因走私违法上“黑名单”。我市共有3家企业上红榜,分别是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恒和珠宝(江门)有限公司。此外,我市在连续三年有企业上黑榜后,今年终于“逃离”黑榜。
红榜“门槛”高
据悉,这是自2004年以来,海关总署第四次评定、公布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我市先后有6家企业上红榜,3家企业上黑榜。
企业进入“红名单”的“门槛”相当高,要3年内在全国海关未因走私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同时,不仅要通过上年度海关全面稽查,还必须在商务、工商、税务、外汇和银行等部门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2006年度上“黑名单”的企业主要是在2005年度被判走私罪,或者走私案值超500万元、一年内连续走私两次以上并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据海关介绍,此次的审核依据是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和海关处罚决定书为准。
我市今年共有3家企业上“红名单”,“黑名单”中并无我市企业。
待遇截然不同
对于上“红名单”的企业,海关将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优先安排节假日加急通关,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在全国海关享受“全天候”服务、快捷通关,降低通关成本等优惠便利措施。对于上“黑名单”的企业,将被全国海关重点“锁定”,并严格监管,加强查验,海关不仅将其调整为D类管理,不予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还将逐票开箱查验进出口货物,并重点实施稽查等。
海关方面表示,“红名单”是海关对企业良好的诚信守法程度的认可,不仅扩大了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加快了企业通关速度,降低了通关成本,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而对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曝光其走私违法行为,在全国海关实施布控,予以重点查验和监管,让企业体会到了违法行为带来的沉重代价,也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本报记者 徐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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