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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卡逐渐成为了许多市民消费的手段。不少人认为,有了信用卡以后,出门就不用带太多的现金,既快捷、又方便,非常省事,但在消费的时候,大部分信用卡只需要持卡人签名确认便完成交易。这样也给持卡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近日,本报也曾经报道一市民信用卡被盗后,被他人冒用了,损失4860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市民由于没有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途径报失,造成信用卡被他人冒用,需要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商家承担40%的责任。那么市民是否担心自己的信用卡被盗用,他们怎么看信用卡?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
王小姐(白领):我喜欢逛街,一般都用信用卡消费。刷卡时,一般不需要输入密码,只要持卡人签名确认即可,这样一来,被别人盗用后就存在风险,所以,我特别小心保存信用卡。另外,我还申请了银行短信,信用卡发生消费时,我就会知道,这样可有效降低信用卡被盗后的风险。
方小姐(文员):我不太怕信用卡被盗。虽然信用卡消费时不用密码,但是,还是要持卡人签名确认。我认为,签名容易识别,还是不用太担心。
陈先生(公司职员):我分别申请了3个银行的信用卡,其中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达到1万元。我看中的是信用卡消费的简便和资金使用的灵活,出门逛街可以不用带太多的现金。当然,信用卡也有被盗用的危险。我发现,只有少数大型商家会要求持卡人出示身份证,并认真核对信用卡上的签名与消费者的签名是否一样。其实,防止信用卡被盗用,需要持卡人、银行、商家的三方共同努力。持卡人需要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在丢失信用卡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挂失。银行要设立短信提醒、失卡48小时保障等措施,而顾客使用信用卡消费的时候,商家应该认真核对签名,防止有人冒用信用卡。另外,现在有部分银行也推出信用卡设密码,这就更好了。 (本报记者 吴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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