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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在日前举行的9月份乘用车信息联会议上,全国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表示,燃油税出台时机已经具备,其作为本届政府任期内重要任务之一,应该会在明年3月份实施。
而在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在网络公开答疑时就表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今后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
燃油税如果开征,那么已经缴纳的养路费是否会退还给车主呢?有关专家表示,两种征收方式的衔接并不难处理,但在退税与抵税这两种方式里,抵税的可行性更大。
由于养路费已经上缴国库,退税出库的手续会相当繁复,审批手续非常严格,尤其是这样面向个人分散退税,难度相当大。而如果采取由税务部门向个人出具完税证明的方式,则操作要相对简便得多。
假定今年7月开始征收燃油税,如果某车主已经缴纳了1320元的全年养路费,那么拿着税务部门出具的下半年660元抵税证明,就可以在加油站抵消同样金额的燃油税。不过,具体怎样操作,还要看届时出台的文件规定。因此,明年缴纳全年养路费的车主,最好保存好手里的缴费票据,以便到时办理抵税或退税手续。 (唐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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