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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金泽律师事务所的唐亚智律师接听并回答。
超载翻车造成残疾,谁承担赔偿责任?
问:我弟弟买了一辆拖拉机从事货物营运,在一次运猪的过程中因为超载翻车,造成终身残疾,交警部门认定我弟弟负事故全部责任,托运人在我弟弟运猪时支付了相应的运费。请问我弟弟所受损害是否可以要求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你弟弟作为货物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成立的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货物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要求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
问:我妻子于今年6月份在一家医院生产的过程中出现昏迷状态,至今尚未苏醒过来,已花费医疗费十几万元,我要求医院对此进行赔偿,但医院以其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由拒绝赔偿。请问:1、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医院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
答: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意味着医院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医院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司法鉴定。
其他亲属对分房遗嘱有异议,怎么办?
问:我的太婆生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属于她所有的一处房产处分给我一家三口,但太婆的其他子女对此遗嘱有异议,我一家如何才能取得此房的所有权?
答:可凭公证遗嘱及相关证明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如其他人对此遗嘱或房屋的归属有异议,则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下周五上午,由广东永泽(天胜)事务所的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您也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本版电子邮箱:tg@jmrb.com (本报记者 梁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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