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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要求
村财务收支要每月公布
本报讯 昨日,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我市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一般的村务事项要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要每月公布一次。副市长钟军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各地已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并且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于重大的村务工作,如经济建设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土地发包、财务收支等,都能召开“两委”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召开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才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还基本实现了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村账镇代理”和“组账村代理”得到进一步推广。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普遍能按照统一软件、统一科目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网络管理,全面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有效地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目前,我市有1个区、4个镇、21个村委会正式申报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会议要求,我市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认真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基本程序。此外,要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认真做好明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夯实基础。(本报记者 樊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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