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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12月27日讯 (记者任林林)昨天上午,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分别在文昌市、琼海市、陵水县、儋州市等地,依法将故意杀人罪犯林少青、王文平、唐海其,故意伤害罪犯吴家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女邻居嘴碎被杀
故意杀人犯王文平是琼海市嘉积镇龙阁村委会大园村农民。王文平的女邻居李香经常讲王文平小偷小摸的事,王文平便对李香怀恨在心。
2006年5月25日早上8时许,王文平在院子里刷牙时,将刷牙水吐在地上,李香看见后马上对其指责。
恼怒之下,王文平于当日11时许拿一根木棒进入李家,朝李香头部猛击几棒,将李香打倒在地,王文平又掐李香的脖子,然后用剪刀和水果刀猛刺李香胸部各一刀,致李香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地小便捅死路人
故意伤害罪犯吴家有是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人,他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2月7日23时许,刑满释放后的吴家有和朋友庾开柏在陵水椰林镇一交叉口小便时,被路过的陈元云看到,庾开柏责骂陈元云。
因此庾开柏一方与陈元云及其亲友陈元龙和王光照、许昌军发生争执并互殴。
在互殴中,吴家有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陈元龙、王光照、陈元云和许昌军。王光照被刀捅中下巴、腹部、胸部各一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元云、许昌军、陈元龙也被捅中全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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