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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法院
创“四四一”新模式教育未成年被告人
本报讯 今年以来,开平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截至12月份,该院共审结77件118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27%,其中抢劫犯罪所占的比例最大,共43件84人,案件数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1%,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71%,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3%。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断增多的严峻形势,开平市人民法院以“四四一”的模式探索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的新形式。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对10名犯抢劫罪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宣判,并首次运用此方式召开判后教育会,成功对这10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取得很好的效果。
据介绍,“四四一”模式是指以开平市人民法院为主,开平市政法委、教育部门和家长协助“四方携手”,在教育中着重关注未成年被告人审前、中、后和服刑期间四个阶段的教育,创新形成一个由多个部门联合形成的“大教育格局”。在这样的模式下,开平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马上与该市政法委、教育部门和家长沟通联系,在案件进入法院程序前便对引发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具体原因、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以便之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
在“四个阶段”的教育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注重庭审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使其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注重审中的认罪教育,积极引导控、辩、法定代理人三方对未成年人开展教育,使其认识到犯罪受刑罚处罚的必要性;注重宣判法制教育,通过对判决书的详细读解,使未成年人被告人正确对待人民法院的裁判;注重服刑中的自强教育,通过对犯罪青少年定期回访,帮助其克服心理矛盾,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其对前途恢复信心,走上健康的生活轨道。
通过各个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将把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该院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坚持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少年审判不会成为少年犯终生的“定性”,以此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进而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本报记者 刘志聪 通讯员 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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