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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台山市公安局收到一封来自市民苏某的感谢信,感谢该局公安干警凭着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蛛丝马迹,侦破一宗特大抢夺案,帮其挽回经济损失。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3日说起。当日19时30分许,苏某夫妻2人步行至台城环北大道姐妹牙科门口人行道处时,突然有2名男子开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冲过来,坐在车后的男子抢走苏某拿在左手的两个手提包,包内有人民币7万多元及手机、存折、护照等。
案发后,台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广义高度重视,责令刑警大队和环南派出所迅速破案,竭尽全力为事主挽回经济损失。主管刑侦副局长余炎威迅速从刑警大队、环南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发动多方力量,去年12月21日傍晚,专案组获悉一条重大线索:案件中的2名嫌疑人在水口出现。台山市公安局领导立即部署抓捕行动,并在公益桥头往司前方向的环形岛路段的老友记士多店旁,将正在吃饭的林某圣等嫌疑人一举抓获,经当场讯问,得知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黄某生早已在15分钟之前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离开了。
经过2个多小时紧张的搜查,晚上9时许,专案组终于发现了停在水口某旅业门口黄某生驾驶的微型面包车!经秘密询问该旅馆当班服务员,证实该车主与2个女青年入了206房,车主的特征与嫌疑人黄某生相吻合,于是立即破门而入,合力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生抓获,当场搜获可疑赃物手机4部及物品一批,连同2名女青年一起带回台山市公安局审查。
经检查,侦查员从林某圣、黄某生身上均搜出一串同样的钥匙,但问及钥匙来历时,两名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就是不交代。经分析,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同住一处,且其住处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找出其住处将是突破案件的关键,但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劳改释放犯,有着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任凭民警如何问,就是不交代。侦查员决定从侧面突破,通过对4名嫌疑人进行审查,但都说不知道黄某生的住处,只有一个叫阿琴的女青年说其去过一次黄某生的出租屋,但地形不熟悉,不能说出具体方位,只知道是在水口一水果档不远的出租屋中。于是,由阿琴带路,专案组队员于12月22日凌晨2时开始,对水口270多间出租屋一一进行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22日上午10时许,民警终于在水口圩丰乐村4巷找到了其窝点。审讯组的同志押着林、黄两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前往该出租屋,当场对该出租屋进行搜查,发现了作案工具——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还有黄某生的15000元的存款单。
经过一天一夜的审讯攻坚工作,12月23日中午11时,黄某生终于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刘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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