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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向市民讲解产品消费知识。
本报讯 (记者周颖 通讯员范练)昨天,江门市消委会向记者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投诉受理情况。今年第一季度,江门市消委会(含各市、区)共受理123宗投诉,比上季度减少16宗,已调解成功结案的有112宗,解决率达91%,挽回经济损失520683元。
所有的消费者投诉中,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投诉69宗,占投诉总量的56%,位居首位,但比上季度减少18宗。
而根据投诉类别划分,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62宗居首位,占投诉总量的50%,比上季度减少19宗。其中移动电话的投诉有30宗,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的69%,位居首位。服务类投诉41宗居第二位,占投诉总量的33%。
从消费者投诉的结构分析,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电信服务行业、食品质量的问题是投诉热点问题。
在第一季度,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手机投诉30宗,其中质量问题投诉达到28宗,显示出目前手机质量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有些杂牌手机质量问题特别严重。
一些不法经营者以次充好、把水货机、旧机充当原装正品机出售,并作出“如有问题包退包换”等承诺,当消费者发现问题后要求退换时,则恶意拖延甚至无理拒绝。
而有的消费者对“手机三包”规定不熟悉,个别经营者利用这一点,在销售和维修过程中,若对自己有利就按“三包”政策,不利就以种种理由推托甚至拒绝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投诉增加
第一季度消委会共受理服务类投诉40宗,与上季度持平,其中涉及电信服务方面投诉5宗,比上季度下降17宗。电信服务方面的5宗投诉主要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服务等。
在保险业投诉方面,有市区消费者投诉,从2007年6月1日起,某保险公司由原来集团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原附加住院医疗保险(99版),将原来续保医疗的客户视为断保处理,重新签订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型),要求客户必须接受90天免责期。
消费者反映,自1999年投保医疗险至今,每年按时缴交保费续保,而今年6月在签订继续投保附加医疗保险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属于续保,不接受90天免责期的条款,但遭到保险公司拒保。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免除免责期。
此外,物业管理、房屋装修、公用事业等的投诉有所增加,主要涉及小区内车辆失窃、装修质量等问题。
成功调解一起人格尊严类投诉
在第一季度中,消委会还成功调解了一起人格尊严类投诉。
近日,消费者李小姐到某加油站加油,要求工作人员为其车加满油。加满油后,油表显示加油价格为29元9角4分。消费者给出100元让工作人员找赎,工作人员只是找回70元。李小姐问工作人员四舍五入是否应找回一角钱,工作人员遂拿出一角钱将其撕下三分之一自己收回,三分之二则找回给李小姐,说:“这就是六分钱。”李小姐顿感人格尊严受到侮辱,而这张一角钱也受到侮辱了,立即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和经营者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解、教育,该加油站负责人表示会积极提高员工素质,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责令该工作人员当面向消费者道歉,赔偿一张完整的一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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