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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阮华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今年2月,蓬江区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宗、死亡1人,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该起事故予以通报:
2008年2月28日零时30分,我区杜阮华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拉丝工杨昌彬在操作四轱拉丝机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直接用手接触拉丝机中的铁线,被运转中的首轱卷筒缠夹穿戴手套的左手和左臂,导致左侧脑部撞击挡板,造成大量出血,经医院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该企业由于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日常监管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除负责民事赔偿外,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华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及责任人给予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夜间作业的现场监管,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
江门市蓬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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