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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救两名受伤农民工,军医申清河主动向医院担保并垫付了3800余元医疗费。没想到,写下欠条承诺还款的樊某却赖账不还,经多次讨要无果后,申清河只得求助于法院。昨天下午,顺义区法院牛栏山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樊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申清河3877.16元。
今年3月12日,本报以《医生垫药费 欠款没人还》为题进行了报道。2007年6月3日,樊某将两名在车祸中受伤的外地民工送到申清河所在的部队医院进行救治。樊某当时未带足医疗费,医院要求缴纳6000元医疗住院押金,他只有2000元。“樊某一再承诺民工出院后就还上欠款,想到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医生的职业道德,我向医院做了担保。”申清河说。但两名民工出院后,写下欠条的樊某再也没有露过面。
此后,申清河多次催促樊某还钱,但对方一直找种种借口拖着不给,无奈申清河将樊某诉至法院。庭审当天,当缺席审判结束时,樊某才赶到了法庭。
昨天,樊某依旧没有到庭。对于判决结果,申清河表示很公正,但担心对方很可能不会履行判决,他到时还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其实特别不愿意上法庭解决这事,他要是真困难,我个人都可以替他承担。我只是对这种不讲诚信的行为感到气愤,如果不告他,不是助纣为虐吗?” 申清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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