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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上一阵子,如果没有远方来客说,一起去转转吧,我不会突然想起,我现在呆着的这个城市,居然是N个封建王朝曾经固若金汤的老巢。庞大的内存,不可复制的名声,足以让后人轻松吃老本的利息,而前程无忧。
仔细想想,大概因为,我赖以吃饭睡觉的地方,在城的南郊,已经就到三环了。和你所遇到的任何一个城市郊区并无不同:土地疯长出切割天空的楼群;无限延伸的街道上,汽车、自行车、人群蜂拥而过;肯得基的鸡爪爪,远远地从空气中就伸到了小朋友和年轻人的喉咙。一直以来,日子具体得房租是房租,电费是电费。哪里还管得今夕是何年,窗前的月亮,应该是半遮半掩的金币,而不应该是美人的铜镜。
那你看去哪里?新闻里说钟楼在整容,拟古貌添新颜——南门广场要为某港星搞入城仪式,正铺红地毯——那就去看孙悟空师傅藏经的地方吧,俯首大雁塔之颠,一览别墅商铺小,芸芸众生围喷泉?
别笑话,古迹于我等,虽知是风景,可解眼谗,却真的不是粮食,可以解决一日三餐。只有顺胃,才可能顺心。我倒是看见,两个和尚,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坐在如画般寺庙对面税务所边的凉皮铺里,吃凉皮,样子挺香。
还记得和住在城东北方位的朋友电话里约碰头的地点,我的脑壳断电了十几秒之后说,要不就兴庆公园门口吧,她扑哧一笑。别。呵呵。
难免喝酒。本地产的BEER,占据着越来越多老少爷们及真假淑女的玻璃杯和塑料杯。你好你好,幸会幸会。酒精度≤2.8。不管是在包间还是在小摊,滔滔不绝的谈话后,最多几次嘀嘀嗒嗒的排泄。一切都会适可而止。之后去茶秀,歪歪斜斜在一对对可疑的男女或手捏纸牌的人之间,茶的味道,不知道谁细品出了茶的味道。
每年,山那边一位过去写诗的兄长过来时,忙完差事,坐在一块,他总要说,喝白酒吧,要不,没点气氛。平时的他几乎滴酒不沾。我知道,那是我们共同拥有过一截过去的好时光,依然在未来的河床上缓慢流淌。
有点意思的是,一次终于能够喝白酒的朋友聚会,红了脸的狄马兄弟声色俱全的陕北酸曲,出人意料,竟引来隔壁包间一位同样红了脸的同性乡党PK。结果相见欢,再一杯。
年轻的出租车司机讲,白天他拉的多半是人,晚上则多半是鬼:色鬼、赌鬼、烟鬼、酒鬼。我问他,拉到过一个叫李白的满身酒气的没?
他问:“啥样,你伙计?” (邹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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