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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人凭着特有的勇气和闯劲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弄潮儿,然而面对已取得的成果,部分广东人不同程度地滋生、滋长了小进则满的观念,制约了广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面对上海等省、市经济的崛起和迅猛发展,省委十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行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的大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对广东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江海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曾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试点等工作均受到上级的肯定,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离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距离,还存在着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只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能为广东省、为江海区争当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江海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要为江海区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观念,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积极探索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路子。
要认真做好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强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巩固安置帮教成果,尽可能降低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以人为本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努力营造和谐、法治的新环境。要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将法律服务提升到法律保障层次,围绕江海区争当跨越式发展排头兵活动积极拓展和规范各项业务,提升服务水平: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应重点关注民生,尽可能降低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公职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服务,为江海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挥职能作用;公证工作要积极拓展证源,确保办证质量,提高公证公信力,发挥其独有的止讼息纷作用;基层法律服务要立足基层,主动为“三农”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同时,还要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司法行政“高效廉洁,公正执法、服务为民、提升素质”的目标。 (江海区司法局 朱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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